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总结

2014年,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山东省民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指导帮助下,在理事会全体成员的积极努力下,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和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工作,积极募集资金,积极为聊城大学的教育发展事业服务,支持聊城大学的教育发展事业。通过努力,基金会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取得成绩

(一)积极募集资金,不断实现基金额的持续增长。

本年度,基金会积极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经过努力,先后募集到了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付东坡傅斯年铜像基金、山东盛和招标基金、山东三木招标基金、北京融信宏恩基金、认养树木基金等项目,募集基金总额达2374873元,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募集基金200万元的目标任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基金会账面总额为4098228.47元。

为了更加积极有效地筹集、经营、运作资金,充分利用好基金会的闲置资金,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学校总会计师为组长的资金运作组,这将有效拓宽基金会的筹资渠道,更好的发挥基金会的公益性功能。

 (二)发挥基金会的公益功能,为聊城大学教育事业服务。

为充分发挥基金会的公益性功能,由聊城大学学生处牵头,组织开展了聊城大学首届“泉林奖助学金”的资助活动。“泉林奖助学金”是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经过评选共有200人受助,发放基金200000元;2014年是聊城大学建校40周年,为展示建校40年来的成就,学校编辑出版了聊城大学文化建设系列丛书。基金会充分发挥为聊城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为文化建设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支付基金245000元。除以上两项活动外,基金会还发放了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教育基金10700元、傅斯年铜像落成项目基金20000元等公益基金,本年度累计发放公益项目基金475700元。

(三)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通过实施了《基金会基金管理条例》等系列文件。

为确保基金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本年度,理事会通过实施了《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等文件,使基金会运作更加规范。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本年度,基金会秘书处分别派出专人前往成都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基金会研究分会第十六次会议,虚心向广大同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同时基金会工作人员还分别前往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部分兄弟院校参观学习交流,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

 二、不足之处及改进措施

1.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来,由于时间短、人员少等因素,使得我们的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工作方法还略显单一,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认真学习基金会运作的专业知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将工作推进深入。

2.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加强对社会友好人士和在校师生捐赠意识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基金会的公益性功能和意义,培养广大爱心人士的主动捐赠意识。

3.由于对基金会理财方式不是很了解,为了确保基金安全,2014年度,基金会没有开展任何理财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2015年度,我们将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基金运作组的作用,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探索基金会基金增值保值的方法方式,按照基金会章程,有序规范的开展投资理财活动,拓宽收入渠道。

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2014年度的工作成绩和不足,继续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利用好基金,充分发挥基金会的公益性功能,更好的为聊城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