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毕业生校友信息员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校友联谊工作,加强毕业生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不断发展,充分体现“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校友联谊工作宗旨,特制订办法。具体如下:

一、信息员条件

1.应届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2.在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院两级学生干部;

3.热心校友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

二、推荐办法

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推荐1名校级校友信息员,每个学院推荐1名年级信息员,每班推荐1名班级信息员。经校友联谊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审核后,由校友办备案存档。

各级信息员的职责为:校级信息员负责院级信息员的工作总体协调;院级信息员负责本学院班级信息员的工作协调;班级信息员负责本班校友信息的收集工作。校友信息每年12月通过微信、校友会邮箱等方式集中向学校上报1次,也可不定期向学校上报信息,以便于学校及时更新校友信息数据库。

三、信息员义务

1.维护母校荣誉,为母校发展提供建议和支持;

2.定期收集、整理并向学校提供本班同学信息及变更情况;

3.收集整理当地校友信息;

4.提供优秀校友的事迹材料;

5.协助组织当地校友活动。

四、信息员权利

1.优先参加聊城大学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先参加所在地校友会的各项活动;

3.经校友会推荐可以成为当地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候选人;

4.优先了解掌握母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动态。

五、聘任方式

校友联谊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在每年6月份毕业生离校之前联合召开校友信息员聘任大会,为校友信息员颁发聘书。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聊城大学校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