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风气先,男女同学少攀谈。 若遇成双结对行,必引路人侧目看。 ———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对于像北京、上海等一些开放之风最先刮起的大城市来讲,男女穿戴、自由恋爱可能不会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南京路、王府井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少男少女们穿得短一点、露一点、透一点、瘦一点,在那个年代虽然感觉上有些异样,但还算不上是“特别严重”的问题。1980年,有一部风靡全国的电影《庐山恋》,《庐山恋》中男女主角的时髦穿戴、庐山优美的自然风光以及李谷一演唱的带有邓丽君气声风格的主题曲,都深深地吸引了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它的风头在某种程度上讲甚至盖过了电影的内容与主题,大有喧宾夺主之嫌。文学艺术除去教育审美功能之外,还必须起到掀动与引领的作用,故《庐山恋》播出后,男女着装的变革也迅速跟进,社会上随即出现了所谓的周筠装、耿桦裙。效应还不止如此,片中女主角耿桦的饰演者周瑜,一夜之间成为全国观众的“梦中情人”。在那个年代,人们渴望内心情感的释放,而文学艺术也与时俱进,自觉承担起这方面的职责,成为影响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追求的重要的载体。1984年有一部《街上流行红裙子》的电影也特别风靡,它反映了改革开放之初人们对美的追求和生活观念、思维方式的转变,一件普普通通的服装,竟然引发那么大的争论与思考。旁观者的看不惯,穿者的忐忑踌躇,似乎都挡不住街上红裙子的流行,这是对文革中男女着装价值功能的突破,是生活追求和审美观念的重大转变。 聊城地处鲁西,交通不便,观念陈旧,仅凭电影或其它文艺形式的引导恐很难改变人们积淀已久的思维方式与生活观念,在当时,聊城街上的红裙子似乎并没有流行起来。校园里的情形与社会无异,如果说有一点不同的话,就是青年学生接受新事物能力强、适应快一些而已。80年代初,学校学生少,女生更少,四十五个人的班级,有五、六个女生就算是多得了。有了女生还有年龄与相貌的区分,班里除去那些已婚的“老大姐”、“老大妈”,再除去一些“围观”指数低一点的,剩下为数不多的,全班男生也正惦记着的。惦记归惦记,大部分男生却没有向女生示爱的勇气与胆量,故剃头挑子一头热,单相思,你这里想得天花乱坠,人家往往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回事,即使隐隐约约知道,又干脆没有感觉。那时一班四十五个人,固定座位,不用专门打探,出来进去,只要稍加留意,大概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宿舍也是这样,张三、李四走早了,来晚了,同宿舍的同学一个眼神,一句调侃,不管是真是假,保你半天下不来台。那时候没有隐私,即使有,不用窃听拷问,也很难瞒得住同学,因为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孟子曰:“食色性也。”孔子也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话。那时学校究竟是否有规定禁止学生谈恋爱,由于本人压根就没谈过,故此也就不留意那些纸面上盖了大红印章的条文。既然“食色性也”,既然饮食男女为人之大欲,男女恋爱犹如春色满园,关也关不住。那时男女同学的恋爱,大多处于非公开、半地下状态,如若成双结对,表现亲昵,人多的地方不敢去,公共场所不能去,不愿让熟人看见,更不用说老师领导知道了。出现这样的情形有两种原因:一是少见多怪。80年代初,一切都在逐步调整适应中,公众视野中大概还很少见到青年男女勾肩搭背、牵手同行的情况。二是当事者脸皮子薄,害怕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认为这样有损于自己的声誉,本来光明正大的事,却变成见不得阳光的勾当。 当时全院六个系千余学生,校园不过三百亩,教学楼与宿舍毗邻,人们又大多在同一食堂用餐,故同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混个脸熟。假如你在学生会供职,或者是一个大家公认的活跃分子,那结识的同学就会更多一些。故张三、李四怎么样了,谁和谁谈对象了,“地球人”都知道。即使如此,还是有几个天性“生猛”的人,这些人大多来自城市,见多识广,骨子里蕴藏着叛逆的个性,不像我们这些农村来的,没见过世面,甚至有时女生主动打个招呼、说句话,都霎时脸红。当时学院路人皆知、堪称典范的恋爱,是外语系和政治系的一对同学,一个来自济南、一个来自烟台,自幼生活在城市,家庭条件好,内心深处少了许多的顾忌。所谓路人皆知,无非是二人不惧向外公开自己的恋情,出入成双结对,餐饭对桌共食,不像有些恋人东躲西藏,唯恐他人知晓。所谓堪称典范,我这里只不过是就事论事,从形式上讲,这样的恋爱才是真恋爱,彼此牵手同行,恩爱有加;至于二人后来是否步入婚姻的殿堂,还是早早的就分道扬镳了,以后发生的事,似乎就不是我们今天应该讨论的话题了。 记得看过美国的一部电影叫做《上帝也疯狂》,文明人从飞机上扔下的一个可乐瓶,竟然打乱了远距都市的撒哈拉腹地非洲大陆上“布须曼人”生活的平静,并从此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观念与生存方式。实际上,当时我们班上的女同学,也在改变着某些人,甚至连那些所谓“夫子”级的同学也未能幸免。2003年10月,同学毕业二十周年聚会,过去男女同学间的秘密,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隐藏的,无论是单恋的还是主动追求的,借着二两小酒的冲劲,当事人不仅没了避讳,反倒夸夸其谈,好像大学四年这是唯一值得骄傲炫耀的事情。严格讲来,这还算不上是生活改变了人,而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过往的那些所谓的秘密,只有说出来才会让局外人觉得眼前一亮,才会新鲜、才会有它存续的价值与意义。这犹如档案的解密,无限期封存的档案,不管它多么重要,都将毫无价值。记得大三那年的冬天,寒假将至,一个大雪的夜晚,同学们焦急的寻找着一个人,H同学失踪了。同学们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但隐隐约约知道他为什会失去了联系,他大概是失恋了。所谓失恋,只不过是单相思而已,他鼓起勇气向对方表白,但对方委婉的拒绝,让他大失所望!在他看来,这是他人生做出的第一个重大的决定。对同学们的焦急和手足无措,他恋爱着的人并不知道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或许在她看来,拒绝他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这事做的并不冒失,因为自己压根就不喜欢。最后我们还是在一片苹果园的雪地上找到了他,他喝醉了。他躺在雪地上,弯着身子,脚上的一只鞋子早已不知遗落在了哪里。要知道,这事闹大了,失恋和醉酒并不是问题,关键是同学们如果不齐心协力地找到他,也许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他就不会再回到这里。 这件在当时特别忌讳刨根问底的事,二十年后我们竟然可以和他开玩笑了,面对提问,他笑得很自然,好像为二十年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在他看来 “轰轰烈烈”的那件事而得意。这样的事写出来,实在是出于一种对过往事情的美好回忆,这里面似乎找不到真正的当事者,即使你感觉到隐隐约约有自己的影子,请不要当真,也无须怪罪,因为在我看来,熟悉或不熟悉那段往事的人读了这篇小文,都会向你投去期羡赞许的目光,因为你做了一次真我,这在当时那个年代,其他人恐怕很难做到。在恋爱感情方面,即使再成熟的人,有时往往也很难理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能激发出这样的执著坚韧,也许正是她的魅力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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