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5月17日,我校召开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山东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处处长王玲、科长孙萍,聊城大学领导马春林、王强、窦建民、胡海泉,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及第二届理事会拟任理事、新任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王希莲主持。

     受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李喆同志委托,第一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强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详细介绍了基金会五年来开展的工作和资金收支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王希莲对第二届理事会拟推荐组成人员情况进行说明。随后,经过投票选举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组成人员。

     换届大会后,第二届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领导机构,经选举,校党委书记马春林任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党委常委、副校长窦建民任副理事长,校友联谊办公室主任王希莲任秘书长。受聊城大学委派,校工会主席江涛、审计处副处长马跃华任监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章程(草案)》、关于成立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处的决议、关于调整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金运作组的决议。

     新任理事长马春林充分肯定了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取得的工作成绩,并代表校党委、行政向为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设做出贡献的校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对基金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找准切入点,扩大参与面,积极动员和凝聚关心支持我校建设发展的校内外各界朋友的力量,进一步开拓筹资范围和途径;要依法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基金会健康发展。他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基金会健康持续发展,为推动学校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