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光强)8月 27日,我校召开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正式成立。校党委书记李喆,党委副书记、校长马春林,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孔祥华,纪委副书记、党办校办主任姚广振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聊大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基金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支持聊城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支持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助教学科研项目、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资助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其他公益项目以及其他捐赠者的意愿进行的资助项目等。
会上,通报了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筹备情况,讨论通过了《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草案)》,讨论确定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任职情况。由校党委书记李喆任基金会理事长,党委副书记、校长马春林,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强任基金会副理事长,校友联谊办公室主任王希莲任基金会秘书长;纪委书记孔祥华和审计处处长潘群任基金会监事。
马春林要求要尽快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组织功能,积极探索适合我校实际的资金募集机制、项目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基金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要广泛学习国内外高校基金会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探索发展基金的保值增值方法及效益评估方式,科学管理基金,规避资金风险,使基金会成为支持学校发展的重要平台;学校要配合基金会做好对捐赠者的服务工作,为基金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以实际行动争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使之成为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实施技术转移的重要载体,不断壮大学校发展基金;要严格遵循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基金的使用要求,用好基金会提供的资金,不负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教育、热心公益事业的崇高情怀。
李喆指出,基金会既是学校完善筹资体系,促进学校实现办学资金来源多元化,帮助学校打破资金瓶颈的重要途径,又是学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重要桥梁,能够广泛增进学校与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同时也是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重要载体。他强调,基金会成立以后,要以40周年校庆为契机,在基金的募集、基金的管理和基金会管理体制、基金会的公信度建设等方面做细做实。要按照省民政厅对基金会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人员和责任;齐心协力,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并落实学校筹资与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基金和社会捐赠的统一管理,做到基金运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要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号召,充分调动校内单位和教职员工募集社会办学资源的工作积极性,在巩固现有合作共建单位的基础上,着力拓宽基金会资金来源渠道,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校友和纳税人更加关注教育事业,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